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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通勤车租赁项目(二次)

2016-05-11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通勤车服务项目(二次)已由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还贷管理中心批准,资金来自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现委托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通勤车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3 招标范围:通勤车服务,37座以上宇通客车(含37座)5辆,车辆需配备专职司机。

2.4 班车车次及运行时间:全年365天(含节假日),每天早晚往返2趟次。

2.5 班车线路:郑州市内至京港澳高速、西南绕城高速及连霍高速部分收费站(具体行车路线中标后由各收费站确定),每车每天行驶里程按150公里计算。

2.6 服务期:2年。

3.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通勤车服务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511日至517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与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圃田收费站向东200

联 系 人:郭先生、卜先生

    话:0371-65810090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

联 系 人:高先生、郭先生

    话:0371-86180561   86050029

电子邮箱:hncx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