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
补遗书 |
(第1号) |
项目名称: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15-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 |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5、投标人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专业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及第18页评标办法人员情况“投标人注册会计师30人得3分,每多一人加0.1分,共5分”中注册会计师均指投标人总所从业人员不包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可为分支机构人员(拟派人员所属分支机构数量不得超过1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需提供与被审计企业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彩色扫描件及被审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服务合同及审计报告中与评审无关投标人认为不宜提供的内容可以采取相关方式遮盖”。
4、拟派人员所属分支机构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其他分支机构业绩无效),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务必在本页上签字、盖章后将本页扫描发送至hncx02@126.com。
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30日
------------------------------------------------------回执确认-----------------------------------------------------
致: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贵方于2016年1月30日发出的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15-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招标补遗书第1号,内容清晰可辨,特此确认。
公司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接 收 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