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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系统 | 加入收藏 |2016-02-15
2016年新郑管理处刘江黄河桥主桥桩基病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6年新郑管理处刘江黄河桥主桥桩基病害处治专项工程已由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豫高管中心工【2016】16号批准立项,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豫高管中心工【2016】43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6年新郑管理处刘江黄河桥主桥桩基病害处治专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郑州刘江黄河黄河大桥位于京珠高速河南郑州段,起点桩号为K641+795,终点桩号为K651+643,桥梁总长为9.848km,桥面单幅宽20.311m,总宽40.622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范围为刘江黄河桥主桥桩基病害处治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类1个标段,计划工期62个日历天。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专业类别 |
资质要求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A类 |
同时具备桥梁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
LJZJ-1 |
K650+299-K651+099 |
主要包含:主桥桩基维修(含混凝土凿除及表面处理、钢套筒制作安装、水泥砂浆灌注等)等工程项目。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A类:投标人近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桥梁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5日至2016年0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采用WORD文档,包括单位名称、拟投专业类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hncx02@126.com邮箱,获取系统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人报价。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将在招标代理人分配账号后由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上。投标人应自行保护登录账号及登录密码,出现账户、密码被盗等均由投标人自负其责。
4.2 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账号:602081567710001;汇款用途应写明:ⅹⅹⅹ投标人新郑黄河桥专项A类;财务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1-86050012)。
5.1 投标人应在2016年03月07日上午08时00分~10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2楼会议室(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路1号)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0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2楼会议室(郑州市马寨镇科技路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5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圃田收费站向东100米
联 系 人:周先生 石女士
电 话:0371-65810026 0371-6581002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
联 系 人:高先生、郭先生
邮 编:450018
电 话:0371-86180561 86050029
传 真:0371-86050018
电子邮箱:hncx02@126.com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电话:0371-86050015 邮箱:hncx2004@126.com 传真:0371-86050018